临澧县金宝路-环城北路工程 |
点击:75次 日期:2014-01-1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金宝路-环城北路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3〗3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LL(2014)1-007
2.2 项目名称:临澧县金宝路-环城北路工程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995万元。
2.4 计划工期:27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临澧县以外的企业必须先按临建发【2011】5号文件进行登记备案。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贰仟万元)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② 资质证书;③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临澧县以外的企业必须先按临建发【2011】5号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并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月17日~2014年1月21日17:00 时止(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
5.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提问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和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同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5899912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临澧县安福镇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7626639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澧县安福镇建设路168号
联系人:叶正明
电 话:1390736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