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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新建工程

点击:73次 日期:2014-01-19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新建工程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以常鼎发改价招〖2013〗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JZ (2014)1-003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新建工程

2.3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临沅路

2.4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2655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7.5米,一层层高3.9米,二至五层标准层高3.4米;基础为长螺旋灌注桩(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2.5  计划工期:   270  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8  招标范围:打桩、建筑、装饰、安装、室外排水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玖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 2 月 7 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  1 月 17  日~2014  年  1 月 23 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止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WWW.DCGGZY.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站 。电话:  0736-7376806 。

 

10.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临沅路37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系人:胡可丰

电  话:0736-7726736

传  真:0736-772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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