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东门街(城东路-畜牧局)道路改造工程 |
点击:85次 日期:2014-01-1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东门街(城东路-畜牧局)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字【2014】3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东门街(城东路-畜牧局)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2.3 规模:320米长,道路宽12米,合理定价为1242859.89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审核书
2.9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必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配置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该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人与证必须相符,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于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7)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9)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提供近三年内两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6.3 报名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县儒林镇儒林大道八角亭转盘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指挥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074779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城步办公地点): 城步县儒林镇儒林大道八角亭转盘处
联系人: 杨益萍
电 话: 0739-7383849 15211995025
传 真: 0739-7383849
电子邮箱:24502941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