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项目《PPP实施方案》已经澄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澄江县人民政府授权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单位。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于2016年1月12日进行了首次资格预审,但通过有效申请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再次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PPP项目(招标编号:YLZB2016-03)。
1.2项目内容
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PPP项目具体包含澄江县第二自来水厂、澄江县中水处理厂、澄江县垃圾焚烧厂、澄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澄江县东岸自来水厂5个子项。
1.2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暂定总投资39515.39万元(其中完成投资20724.48万元,扩建投资18790.91万元),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1.3 扩建项目建设工期
两年。
1.4 特许经营权年限
25年(扩建项目含建设期)。
1.5 本次采购范围
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PPP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安排,分步实施、分步采购。
本次采购具体范围为近期实施的5个子项,具体为:
①澄江县第二自来水厂扩建规模1万m³/d,净水工艺为管式混合器、网格絮凝斜管沉淀和虹吸过滤,估算投资8631.34万元;
②澄江县抚仙湖东岸自来水厂近期(2020年)供水规模1.5万m³/d,服务人口11.4万人,远期(2030年)供水规模3万m³/d,服务人口17万人,初设批准项目概算投资6775.67万元,项目计划于2015年底前完成各项验收工作;
③澄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30亩,项目投资5524.93万元。污水处理规模1.5万m³/日,处理工艺为间歇式循环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配套管网全长约79.86公里;
④澄江县中水处理厂概算批复投资8683.24万元(其中近期概算投资6783.45万元,远期概算投资1899.79万元),近期中水处理规模1.5万m³/d,远期中水处理规模3万m³/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工程于2014年10月1日开工,目前处于在建阶段;
⑤澄江县垃圾焚烧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试运行,已完成的投资中有5300万元已到位,尚有应建未建的项目投资约3500万元;二期工程(100吨/日)现已上报,建设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及部分土建工程及中转站营运、建设,投资约3000万元;项目投资合计11800万元。
以上5个子项合计总投资为39515.39万元(其中完成投资20724.48万元,扩建投资18790.91万元)。近期实施内容为TOT+ROT,除其中污水处理厂因原委托运营合同需要至2017年6月到期才能交付外,其余项目于2016年完成资产交割。
二、采购需求
采用PPP模式,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县住建局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在澄江县组建SPV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持80%股权,县住建局持20%股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注册资本金暂定7903.08万元,按双方占股比例注资。政府授权主体授予SPV公司25年特许经营权,本项目按ROT+TOT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PPP合同包中的 (五)个项目无偿移交给县住建局。
三、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社会资本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照资料;
2.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5. 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申请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4.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施工资质: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业绩:截至文件递交日前,在中国大陆地区,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座规模不低于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建设或特许经营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申请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 2 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2:00(北京时间), 13:00至17:00(北京时间)。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3 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申请人授权项目负责人到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4 报名时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一套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9)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5.1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共四份,同时附U盘一个);
5.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10:00时;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详见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其他信息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www.yxgp.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xsjyzx.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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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万 江
联系电话:15188156616
采购咨询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楼
联 系 人:曹慕华
电 话:0871-65749339 传 真:0871-65749575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