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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呼高速公路养护设备二期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120次 日期:2014-01-08 00:00:00.0

大呼高速公路养护设备二期采购方案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晋高管机务发[2013]62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大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银行贷款65%,招标代理为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养护设备的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

本次机械设备采购是为招标人提供日常管理、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内容为日常养护、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不同功用类别的机械设备8种14台件。

二、招标范围

2.1、货物的提供;

2.2、货物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

2.3、货物的安装与调试;

2.4、售后服务。

三、标包划分及供货

3.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

标包

设备名称

规    格

招标数量(台/辆)

备注

随车起重运输车

吊装6T

2

 

小型挖掘机

履带式 带破碎锤

2

 

装载机

轮式50型

2

侧卸式

自卸车

12T

2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

500型 带配料斗

2

强制式

拖式发电机组

30KW

2

移动式

 高空作业车

18米

1

 

热熔标线划线设备

自行自走式

1

 

3.2、本次招标预计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3、供货地点:大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下属的养护中心

四、报名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供货业绩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4.2、作为制造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5年以上制造经验;作为代理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制造或经销的产品质量可靠,市场信誉良好,并且满足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包进行投标;

4.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只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五、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 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9:00~17:30),到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楼5层503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⑤投标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授权书(授权书应详细列明授权货物清单且应与所投标包货物一致)原件;及上述①~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 1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10:00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10楼会议室)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大同市育才北街7号

邮    编:037006 

电    话:0352-2480150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楼

邮    编:030006

电话传真:0351-7075969

联 系 人:唐女士  姬先生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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