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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恩口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矿部小区附属工程

点击:86次 日期:2014-01-10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星区恩口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0】2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居民出资、省、娄底市、娄星区政府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矿部小区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星区恩口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矿部小区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娄星区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总投资额约357万元;包括:(1)平基土石方工程:土方场内挖填506.2立方米,土石方挖运5公里16558立方米。(2)小区主大门工程:门卫室34.37平方米,不锈钢电动伸缩门12米。(3)小区垃圾站工程:35.26平方米垃圾站1座。(4)小区道路工程:小区内水泥砼道路8733.4平方米;砼道牙845米。铺广场砖1112平方米。(5)绿化工程:整理绿化用地316.6平方米。(6)围墙工程:砖围墙189.53米,通透式围墙97.17米。(7)小区内排水工程:雨水系统:DN500钢筋砼管40米,DN600钢筋砼管120米,DN800钢筋砼管110米,雨水口56座。污水系统:DN500钢筋砼管60米,DN600钢筋砼管140米,DN800钢筋砼管7米。(8)小区外排水工程:DN800钢筋砼管5米,DN400钢筋砼管184.6米,直径1000污水检查井8座,直径1000跌水检查井2座,砖砌渠道80米,砼渡槽105米,集水井1座。(9)小区给水及消防安装工程:160PE塑料管400米,110PE塑料管134米,90PE塑料管216.5米,75PE管40米,63PE管61米,25PPR管225米,20PPR管1800米,市政水表井11座,1800*1100*400住户埋地水表井40座以及其他配套设施。(10)小区道路照明工程:庭院路灯60套等。

2.4  工期要求: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及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娄星区恩口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矿部小区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总则第2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经验。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工程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2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28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技术标为暗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1月 26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银行账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星恩口棚改附属工程”,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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