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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国道镇巴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6-01-28 13:12:24.0
                              210国道镇巴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10国道镇巴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改委正式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陕发改基础﹝2015﹞1560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210国道镇巴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5〕1123号)文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市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镇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起自镇巴县城以北何家湾,向南跨越罗家河后离开旧路设新线,经冯家院子、陈家坝、李家坪,至普度寺折向东南,以隧道穿越黑虎梁,经王家院子,在齐家沟以隧道穿越山梁止于下店子,与既有210国道相接,路线全长6.754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项目概算投资约1.78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内容。
2.3 招标方法、类别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采用“按类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招标方法进行,公开、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2.3.1本项目施工划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四个类别,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见下表。
类别
标段
划分
起讫
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
LJ
K0+000~K1+770
K1+930~K3+200
K4+400~K5+600
4.24KM
地基清表、地基处理、路基填(挖)方、路基支挡防护、路基排水、未单独招标的桥梁、涵洞以及改河、改路等。
路面
LM
K0+000~K1+770
K1+930~K3+200
K4+400~K5+600
4.24KM
包含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以及粘层、透层、封层、安全设施(包含护栏、护柱、标志、标线、防抛网、突起路标、轮廓标、立面标记以及公里桩、百米桩等)。
桥梁
QL
K1+770~K1+870米100延米大桥一座
K1+870~K1+930米60延米中桥一座
0.16KM
单独招标新建的大、中桥梁2座。
隧道
SD
K3+200~K4+400一号隧道
K5+600~K6+754二号隧道
2.354KM
隧道开挖、支护、衬砌,隧道内防排水、路面工程等。
 
2.4计划工期: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30日完工,总工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该项目施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外参与路基类别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路基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参与路面类别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桥梁类别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与隧道类别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隧道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申请人营业执照应年检合格,并承担过类似工程且独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审查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在每个类别中最多获取申请资格数小于等于该类别的标段数。
3.4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对每一个类别提出申请,只能一个标段中标。
3.5 本次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需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公章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相关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300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年  月 日 时分前,申请人应于2016年 2 月 25 日上午 10时00分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镇巴县新街           地  址:陕西省汉台区兴汉东路邮政银行楼503室
邮政编码:723600                    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8791639989                         电  话:0916-2111569    15991968221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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