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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

点击:84次 日期:2014-01-0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东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2013]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招标人为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对桂东县流源乡砂坑村 1#无主尾矿库、2#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二标段为:桂东县东洛乡上洞村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流源乡砂坑村及东洛乡上洞村

2.3  规模:砂坑村 1#、 2#无主尾矿库215.90万元;上洞村无主尾矿库70.8万元

总投资约286.70万元

2.4  各标段工期要求均为:2014年6月30号以前竣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国家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各标段相应的坝身加高培厚、坝身充填灌浆、修建排水截洪设施、库区复绿、修建地下水质观测井和坝体移位观测设施等闭库治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2010〕136 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矿山工程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一标段拾万元整、二标段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1月06日~2014 年0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及单项登记申请(仅市外企业提供)、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2010〕136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再按上述要求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6.2 所有投标人均必须在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6.3 未按规定委派人员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单位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合格后,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格性文件复印件一套到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为 400 元/份,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01月27日9:30 时     分,地点为 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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