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黄桥大道跨江段(高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 |
点击:101次 日期:2014-01-0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望城区黄桥大道跨江段(高丁公路)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3】2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黄桥大道跨江段(高丁公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起点位于雷锋大道、终点位于长湘公路(芙蓉北路);
2.3 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起点位于雷锋大道(S101)(桩号为K0+000),与黄桥大道对接,之后利用长沙湘江航电枢纽坝顶公路桥跨越湘江,在石渚湖村与书堂大道平交,在新茅屋下穿长沙电厂专用铁路,经中山村、丁家村,在桥驿镇区以北与长沙至湘阴公路交叉,终点位于长湘公路(芙蓉北路)(桩号为K11+686.369),全长11.686公里,投资总额约47000万元(最终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4 工期要求:7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长沙市望城区黄桥大道跨江段(高丁公路)建设工程全部项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其他在建项目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标准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并提供全部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在投标单位购买 “社会保险” 的证明材料(提供可查询的网址)。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36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0人、安全员10人、质量员9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工资 人;
3.5在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长施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①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纪录);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能体现注册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一致);⑦长沙地区以外企业《入长施工许可证》;⑧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其中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近半年在投标单位购买 “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可查询的网址)和身份证原件;⑨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查询网站。
注:以上证件均须带原件备查,并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