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玉溪高新区木雕屏风设计制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木雕屏风设计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YNTLCG[2016]005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分项一览表:
采购项目 |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 |
项目工期 |
玉溪高新区木雕屏风设计制作项目 |
玉溪高新区木雕屏风设计制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240000.00元 |
20个日历天 |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实施;
5.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4 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下午2:30 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5-1室)。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同时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0元(肆仟元整)。于2016年2月3日11:30前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将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提交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
名 称: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5324019901301000015491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4日8:30时~9:00时,过期均不接受任何竞标人的响应文件。
地点: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5-1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4日9:00时
地点: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5-1室)
届时请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谈判会议。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玉溪高新区科技创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玉溪市抚仙路86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南祥路22号(互联网创新园5楼5-1室)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传真):0877-8899961 联 系 人: 李刚、杨航
日 期: 2016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