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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6-01-22 18:13:2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已由宁发改审批[201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民政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武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140925GYZB -2016-02002
2.3建设地点: 宁武县凤凰镇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2485.31㎡。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 约800万元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近三年从事过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1 21 日至 2016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报名
4.2投标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副本;(5)规费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建造师(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0)项目经理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齐全)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民政局
地    址:宁武县城
联 系 人: 张润才            电    话: 1873437717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03室   
联 系 人:王月娟    贾先生    电    话:15035228468   0351-713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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