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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漠沙镇卫生院空调采购项目

点击:57次 日期:2016-01-20 18:10:09.0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平县漠沙镇卫生院的委托,现就新平县漠沙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空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平县漠沙镇卫生院空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PJYCG2016XJ01
3. 采购预算:4.2万元(肆万贰仟元整)
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内容:空调20台(注:设备技术参数详见第二部分第一款采购设备及参数要求)
6.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内容;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代表不同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三、询价文件索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通过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xgp.gov.cn/)1.询价文件.rar公告中下载(询价文件、设备参数一览表和报名函), 免收标书工本费。
四、报名方式
请填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函”,于2016年  1  月 26 日17:00前将投标报名函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真:0877-7022779,邮箱:xpjyzx@163.com ,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不收现金)。
收款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丰分社
账号:6600011910403012
2.保证金缴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26 日17:00以前,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接受投标时间、地点、询价文件递交方式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1 月 28 日15:00时以前(北京时间)。过时将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询价文件。
投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山公园东大门工程招投标办一楼)。
询价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16年 1  月  28 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桂山公园东大门工程招投标办一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四个网站公告,因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在递交询价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为未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从而导致废标的,交易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
九、联系方式
采 购人联系 人:易祥                联系电话:1370869269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877— 7022779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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