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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监狱高杆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80次 日期:2016-01-20 18:10:08.0

    
云南省玉溪监狱高杆灯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云南省玉溪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玉溪监狱高杆灯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YXSSCG2015035
1.2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监狱高杆灯采购项目(二次)
1.3 采购内容:高杆灯2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4 采购预算:23万元
1.5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
1.6 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监狱
1.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业主提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2.3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原件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1月20日至2016年0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01 25日上午09 00分,地点为: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玉溪监狱
联系人:商科长         联系电话:0877-613386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联系人:黄悦        联系电话: 0877-2064622     13388899344
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

2016 0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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