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开慧镇板仓河人工湿地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107次 日期:2014-01-04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开慧镇板仓河人工湿地二期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3】4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开慧镇板仓河人工湿地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开慧镇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61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成湿地水面约37.3亩,包括土方开挖、园路、排水、绿化、跌水、驳岸、景石等。(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2.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工程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2 项要求。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01月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bj.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0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县开慧镇
联 系 人:邹 榕
联系电话:0731-86430009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78号鑫天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01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