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大溪河项目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
点击:110次 日期:2014-01-04 00:00:00.0 |
浏阳市大溪河项目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浏阳市大溪河项目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已由浏发改投[2013] 3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浏阳市大溪河项目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2.2建设地点: 浏阳市大溪河项目区 2.3工程规模: 大溪河项目区的沿溪河小流域,沿溪河小流域位于大溪河项目区南部,涉及沿溪、三口、古港3个乡镇的大光社区、沙龙等10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84.02㏎2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计划总投资:4658334.58元 2.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施工企业 3.4本省企业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企业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第四条有关建造师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职工;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职工。 3.6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 3.7已中标项目或在建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单位必须办理法定变更手续,并在原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变更手续报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科(409室)备案,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变更手续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视为原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合法性不作任何认定,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变更手续作为评标或投诉处理依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 ) “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名为“浏阳市大溪河项目区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时间为2014年1月8日到2014年1月12日18:00(北京时间)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此项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费用一律不退还。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按照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厅网站、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浏阳日报、长沙晚报上发布。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地 址:浏阳市威尼斯国际商务中心四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0842383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浏阳市北正北路正宜园小区6栋4单元301室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874065401 0731-83600190 传 真:0731-83600190 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