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综合大楼工程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
点击:83次 日期:2014-01-0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综合大楼工程项目消防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社【2012】4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湘潭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综合大楼工程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中心医院内
2.3 建设规模:包括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综合大楼工程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框架剪力墙;地上15层,地下1层;预计建筑面积18000㎡,地下室面积2500㎡;总面积:20500㎡。
2.4 工期要求:消防设备安装工程计划总工期 180 日历天(不含随主体施工阶段进行的消防工程预埋施工期),具体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综合大楼工程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貳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机电工程及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外地来潭企业预备案手续(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3.7 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3.8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4年1月6日17:00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2 账户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账 号:78001012010010023280
6.3 注: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潭市中心医院消防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潭市中心医院消防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年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逾期不予受理。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传真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湘潭市解放南路289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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