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杨板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 |
点击:72次 日期:2013-12-27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杨板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3〗2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LL(2014)1-003
2.2 项目名称:临澧县杨板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45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项目投资约175万元。
2.4 计划工期:20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临澧县以外的企业必须先按临建发【2011】5号文件进行登记备案。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1月20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② 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5人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心须是中级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⑥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临澧县以外的企业必须先按临建发【2011】5号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并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 12月 27日~2013年 12月 31日17:00 时止(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提问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1月 21日上午 9:00 时,地点为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5899912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临澧县安福镇
联系人:叶代浩
电 话:139756786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澧县安福镇建设路168号
联系人:叶正明
电 话:1390736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