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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医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点击:100次 日期:2013-12-27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医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设计和预算审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计划投资约5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北路二段178号 

2.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6  招标范围:房屋和配电维修改造(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

4.2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 银 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帐    号:431651000018150094668

注: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医院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医院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下午17:00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投标人于2013年 12 月 27 日8时~2014年 1 月 3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派拟任项目负责人凭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⑧项目负责人B证、⑨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②③④⑤⑦⑧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①⑥留原件)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731-881199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8号摩天一号1座12楼1218室

联系 人:王莎莎   

电    话: 0731-8225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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