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耒阳市淝江三都镇治理工程监理 |
点击:115次 日期:2013-12-25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耒阳市淝江三都镇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3]1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湖南省耒阳市淝江三都镇治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耒阳市境内
2.3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
2.4投资规模:工程批复建设总投资分别为2136.81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应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内的监理企业。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有满足本工程需求相对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9拟投入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开标会上签到并验证(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于2013年12 月24日至 2013年 12 月28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在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6.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耒阳市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974774607
招标代理: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1-85328332
传真:0731-8532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