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吉卫镇集中供水工程 |
点击:75次 日期:2013-12-25 00:00:00.0 |
HNCXZB-2013-084
1、招标条件
花垣县吉卫镇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州水发[2013]197号文件进行设计批复,并以花发改招[2013]21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入、省级配套及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花垣县水利局,现委托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垣县吉卫镇集中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花垣县吉卫镇
2.3建设规模:计划投资为217.79万元
2.4招标范围:1、取水工程(泵房、输水管);2、净水工程(一体化净水器);3、清水池;4、配水管网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合理定价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争创优良。
2.8保修承诺:按水利部水利工程保修管理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由州建委和州水利局联合颁发的“小型水利水电施工许可证” 及以上资质;
3.2五大员证件齐全(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不超过7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水办[2011]3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下午5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如下资料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宿舍楼202室)参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③小型水利水电施工许可证④项目经理证⑤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上岗证,以上资料除①号需提交原件外,②至⑤项需提交四套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合理定价清单每套售价11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水利局
地 址:花垣县建设中路75号
联 系 人:麻先生
电 话:0743-72259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209国道同兴路
联 系 人:向女士 叶小姐
电 话:0743-8715292
传 真:0743-851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