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境内省道平偏线水毁恢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127次 日期:2013-12-23 00:00:00.0 |
本招标项目朔州境内省道平偏线水毁恢复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581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晋公养发[2013]71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目的水毁恢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朔州境内省道平偏线水毁恢复工程,桩号为K8+000-K10+900,K11+426-K34+000,技术等级为二级,沥青混凝土路面,现该段道路破损现象严重,为保证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财产安全,需对水毁损坏路段进行恢复。主要工程内容为水毁恢复路段路面结构采用(4+5)cm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破损严重路段增设15cm砂砾垫层。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共5个月,施工准备阶段0.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29.5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辖区内的水毁恢复工程的施工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监理标段 |
监理资质要求 |
监理业绩要求 |
一 |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近五年内曾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任务,且单项里程不得少于10公里。 |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
地 址:朔州市民福东街3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49-2160767
传 真:0349-216007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51-3371370-612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