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 |
点击:112次 日期:2013-12-24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招【2013】61号核准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慈利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蒋家坪新城区
2.3 规 模:慈利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9487.79m2,框剪结构,地上9+1层,总投资约166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张家界市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张施工备案表和入慈施工备案表;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12月 23日~2014年1月 13 日09: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zjjztb.com:8086/zjjztb/)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279470573@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 09时30分,地点为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入慈施工备案表的相关要求及表格在《慈利县人民政府》(http//www.zjjcl.gov.cn/)规范性文件栏中查阅及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公安局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44475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南路510号3楼
联 系 人:李忠勇 肖德进
电 话:0736-7262528
传 真:0736-7262528
邮 箱:2794705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