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一)[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B025] |
点击:24次 日期:2016-01-06 15:22:08.0 |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教育局
2.地址:徐州市汉风路西区综合楼
3.联系方式:0516-83732007
4.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传智 电话:0516-83732007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西安北路6号恒茂大厦820室 邮编:221000
3.联系方式:0516-8579708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姜玲 电话:0516-85797088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B025
四、原公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
2、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五、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公告“四、采购项目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析徐州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的现有基础,提出“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徐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行的保障措施”
改为“四、采购项目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析徐州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的现有基础,提出“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徐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评分细则中“实施方案(20分):对投标文件《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管理策略、项目进度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10-9分,良得8-6分,一般得5-0分”改为“对投标文件《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管理策略、项目进度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20-15分,良得14-9分,一般得8-0分”。
3.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10.2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且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改为“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且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三、项目总体要求:分析徐州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的现有基础,提出“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徐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行的保障措施。”改为“分析徐州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的现有基础,提出“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徐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
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四、编制要求 2:针对“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发现、存在问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十三五”期间具体可行性方案;”改为“四、编制要求 2:针对“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十三五”期间具体可行性方案”。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六、实施要求1.项目期限: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前期调研及向市教育局提交规划初稿;”改为“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前期调研及向市教育局提交规划初稿”。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二、服务期限和地点:”中“1、规划编制服务期限:”里原“其中: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前期调研及向市教育局提交规划初稿;”
改为“其中: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前期调研及向市教育局提交规划初稿;”。
8.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改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至9:30;招标文件下载联系时间改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5日17:00
六、更正日期:2016年1月5日
七、其他事项不变。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