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邳州市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
标书编号:〔邳〕邳采招(2016)001
二、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一:有机肥料
项目区推广应用补贴商品有机肥料总量3375吨,共计补贴资金67.5万元。招2名供肥企业,评标分值第一、二中标,供应比例(吨数)分别为60%、40%。产品报价最高限价520元/吨,超过作为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分包二:秸秆腐熟剂
项目区推广应用稻田秸秆腐熟技术13.5万亩以上,共计补贴资金135万元,招3名供货企业,评标分值第一、二、三名中标,供应比例(资金量)分别为50%、30%、20%。补贴最高限价10元/亩超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按分包确定中标人
有机肥料与秸秆腐熟剂分包投标。如同一肥料生产企业既投有机肥料,又
投秸秆腐熟剂,应分别制作标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生产企业)投标,企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3、所投标的有机肥料产品必须具有省级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所投标的腐熟剂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投标产品需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有机肥料投标企业应通过近几年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商品有机肥料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可从江苏农业网或江苏测土配方施肥网下载)。
5、参加有机肥料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2014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秸秆腐熟剂投标企业应提供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自2013年以来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无害化指标可由省级以上(含省级)有资质单位出具、主要负责人签字、出具单位盖章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确保产品质量,根据项目要求及时供货到指定地点、分销或分发到户,并提供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
8、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土肥(耕保)站试验示范推广报告
四、报名、资质预审及领取标书时间:
2016年 1月6 日到2016年 1月14 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2:30到4:30(公休日除外)
资格预审资料包括: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前三年)复印件 上述资格预审资料需加盖鲜章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报价将被拒绝,并在公开招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 1月29 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1月 29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 1月29 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第 二开标室 招标组织单位: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联系人:贾继飞
联系电话:0516-86243490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7楼704 邮编:221300 采购人:邳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联系电话:0516-80162717
联系人:崔慧杰
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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