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西岭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安装工程 |
点击:117次 日期:2013-12-2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常宁市西岭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由湖南省财政厅衡水利[2012]68号以湘财建指[2013]190号、衡水利[2013]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西岭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西岭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常宁市西岭电站
2.3工程概况:常宁市西岭电站装机容量1780kw
2.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设备由中标单位采购),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项目投资约291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三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是通过了湖南省水利厅审查已入选《湖南省2012-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近五年内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于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 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利工程招标部(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路华银南苑22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评标办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西岭水电有限公司
地 址:常宁市西岭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1168299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22号凯旋大厦11楼
联 系 人:钟先生 陈女士
电 话:13973150617 传 真:0731-88887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