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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堡子梁—新尧等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62次 日期:2015-12-31 19:36:33.0
1. 招标条件
        河曲县堡子梁—新尧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图和柳家甲—郝家也通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图分别以忻交发[2015]128号,忻发改发[2015]296号文下达计划任务,且以上两项目的设计及预算经河曲县交通运输局分别以河交发[2015]79号和河交发[2015]9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河曲县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曲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为ZCSX【2015GC06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主要为河曲县堡子梁—新尧公路改造工程,全长2.6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主要工程为改造原路面,完善排水、拦水设施;河曲县柳家甲—郝家也通村公路改造工程,全长4公里,主要工程为改造原路面,完善排水、拦水设施。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程为改造原路面,完善排水、拦水设施。
2.3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记录。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4近五年(2010年12月-2015年12月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两项。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下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如果施工的投标人和监理的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l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1231日至20161 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四套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用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税务登记证(副本);(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项目经理的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有效的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担任项目经理从事过的两项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10近五年(201012月至201512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的两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的原件现场拍照存档;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1231日至20161 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曲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樊裕良
联系电话: 0350-7222251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太原市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8层801室
联 系 人:张卫华 王霞
电    话:0351-6127999转8005、8006   18535118002 13453120710
传    真:0351-637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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