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北岙海塘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15-12-31 18:37:36.0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北岙海塘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北岙海塘加固工程已由舟普农以〔2015〕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工程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北岙海塘加固工程,位于虾峙镇大双山岛东南面,本工程加固建设长度为230M,挡潮标准为20年一遇(允许部分越浪),防潮御浪标准为5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Ⅵ等,海塘、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工程造价:约286万元
2.3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迎水坡采用C25砼护面加固,塘脚设置灌砌块石趾脚及抛石护脚、拆除原干砌块石挡浪墙,新建C25砼挡浪墙、塘面清基后浇筑C25砼护面、背坡清基、闭气土方回填、整平后采用砼预制块护面、护塘地加宽、加高,内侧砌筑灌砌块石挡墙加固保护、海塘0+015m处改建水闸1座,规模为1孔×孔径1.5m,水闸闸底高程-0.5m,设计流量5.66m3/s、凿除并新建防汛抢险道路160m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申请人及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按照舟水围发[2015]53号《舟山市水利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办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
3.5企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2月 31日至 2016年 1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购及本人身份证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月 20日14 时 15分,地点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 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普陀区招投标网、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 人: 胡文达 联 系 人: 龚建军
电 话: 电 话: 0580-3057576
传 真: 传 真: 0580-3057576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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