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柏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
点击:85次 日期:2013-12-1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
[2013]15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和县拨。招标人为永兴县柏林镇人民政府,招标
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柏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柏林镇
2.3 规 模:建筑总面积 1134 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80 号令
2.7 招标范围:幼儿园的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化粪池、排水沟等工程(详见工
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8 本工程合理定价:1164195.91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
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入郴、入永施
工登记证,市外企业办理入郴、入永登记。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
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
109 号文的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
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09:00~201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3:30-17:0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湖南省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 487 号县环
保局办公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图纸和其他文件另行出售,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澄清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7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兴大道 487 号县环保局
办公楼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
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
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收据接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
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
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监督电话:0735-5998907。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永兴县柏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柏林镇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 180 号 1703 房
联 系 人:李贵强 联 系 人: 张艳婷
电 话:15073540999 电 话:15873562952/0735-28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