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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干流左岸城固县彭家湾至梁家庵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55次 日期:2015-12-30 23:09:08.0
             汉江干流左岸城固县彭家湾至梁家庵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汉江干流左岸城固县彭家湾至梁家庵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由汉中市水利局汉水发【2015】39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汉江干流左岸城固县彭家湾至梁家庵段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汉中市水利局《关于汉江干流左岸城固县彭家湾至梁家庵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共设4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施工Ⅰ标段:编号HJPL—Ⅰ,堤防桩号SL4+527~SL5+667,加固堤防1140m。
    施工Ⅱ标段:编号HJPL—Ⅱ,堤防桩号SL5+667~SL6+707,加固堤防1040m。
    施工Ⅲ标段:编号HJPL—Ⅲ,堤防桩号SL6+707~SL7+827,加固堤防1120m。
施工Ⅵ标段:编号HJPL—Ⅵ,堤防桩号SL7+827~SL8+467,加固干流堤防640m、文川河支流堤防105m。
监理标段:编号HJPL—JL,负责该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两个800万元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且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有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堤防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
   (注: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报名时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申请表》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报名。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鉴于该工程目前投资未全部到位,为防止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要求施工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按规定向项目法人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万元并签署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交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企业资质证书;(7)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8)社保证明材料;(9)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10)入陕备案证(外地企业);(11)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企业);(12)近3年施工企业至少有两个8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项目经理具有堤防工程施工业绩;监理企业须具备类似水利工程监理经验;(13)项目法人开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款收据。
注:报名时须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查阅后退回。报名时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予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汉江干流左岸城固县彭家湾至梁家庵段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穆先生   电话:18992657373
地  址:城固县友谊路中段城固县水利局
代理单位: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台区兴汉路东和雅居二楼(鑫海名车汇二楼)

联 系 人:杨鑫  电话:1899268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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