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107次 日期:2015-12-30 23:04:44.0 |
玮元-A2015050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玮元-A2015050)”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A包:新生儿心电监护仪6台;B包:婴儿培养箱6台。
(2)采购预算金额:A包:¥18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B包: ¥198,000(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3)交货期:1个月。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3)生产厂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非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1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2015年连续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复印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4日下午5: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采购文件的发售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4楼A3);
5、采购文件的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
(2)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非生产厂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6日14时00分至2016年1月6日14时30分;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14时 30分;
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号评标厅(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延长线保安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月6日14时30分 ;
(2)谈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号评标厅(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延长线保安大厦)。
11、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采 购 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 系 人:叶承东
联系电话:0877-201808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
联 系 人:余健超、喻文
电 话:(0871)65613259
传 真:(0871)6392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