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睢][SCZ(2016)003]
二、采购项目:
1、名称: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2、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江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睢宁县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计划安排,需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多不超过3家公务用车鉴定评估机构,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参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资料:
1、《睢宁县政府采购投标人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czj.cnsn.gov.cn/—下载中心);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按照查询须知进行查询。)
3、法人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7、投标人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投标人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复印件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0、《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10开标现场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招标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月20日上午09:00至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5000.00元。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1月20日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现场。
十、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可能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在2016年1月9日前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联 系 人:王琛
电 话:0516-88307875
E-mail:snzfcgzx@126.com
采购单位:睢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绪建
电 话:13505221862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9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睢采招(2016)00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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