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张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点击:97次 日期:2013-12-17 00:00:00.0 |
招标编号:MCZB2013-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张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浏发改投【2013】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市级配套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张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浏阳市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浏阳市张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建设地点:浏阳市张坊镇张家坊社区禹门组
2.3.工程内容:项目新建一座日供水1800吨的水厂,供水范围包括一个社区,二个村,二所学校,供水人口16000人。总用地面积4.5亩,水厂总建筑面积722平方米。地下铺设输水主管长5864米,供水支管长9559千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300天(日历天)
2.6.计划投资:约467万元
2.7.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的企业;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可供查询。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项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员上岗证,证书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5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或标段)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或标段),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清单及图纸)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张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询下载,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800元招标文件费,无论中标与否,其费用不予退还。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6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浏阳市商会大厦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厅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以及长沙晚报和浏阳日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张坊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张坊镇
联 系 人:朱斌
电 话:13974939697
招标代理机构:浏阳市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新天地商务会所十二楼1205室
联系人:罗薇薇
电 话:0731-83625324
传 真:0731-836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