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 |
点击:105次 日期:2013-12-17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临发改招[2013]2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临湘市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临湘市
2.3 规模:建筑面积约5882平方米,总投资约1483.48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约5882平方米,总投资约1483.48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按照岳建发[2013]8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岳登记;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本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5人,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报名前请投标人先到临湘市档案局了解本工程的相关情况后并凭档案局介绍信到本代理公司报名。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账号:59375734926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13 年12月16日至 2013 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建造师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及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将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将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审查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30-3765070 ,0730-3769788 。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需按照临建发[2013]24号《临湘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指纹录入。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位,将视其资质挂靠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投标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及证件凡涉及到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记公司严重不良行为纪录。
3.投标单位在临湘市检察院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查询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档案局
地 址: 临湘市
联 系 人: 方志宏、谢文楷 电 话:0730-3722204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
联 系 人: 陈素惠 电 话: 0730-376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