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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轩岗镇试点工程中区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68次 日期:2015-12-29 00:25:53.0
1、招标条件
原平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轩岗镇试点工程已经原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原发改基字{2014}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原平市轩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区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资金来源: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
2.2建设地址:原平市新原乡东营村;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8.2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181532.8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中a标段:16栋地上六层地下一层(D1—D16),总建筑面积76246.19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2000万元;
b标段8栋地上六层地下一层(A4—A11、幼儿园),总建筑面积54587.35平方米,计划投资约8300万元;
c标段:2栋地上十七层地下二层、地库(A1、A2、地库),总建筑面积50699.34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000万元。
2.6招标编号:G15BSX-2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各投标人可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以上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4 日。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5.2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规费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职称证书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5.3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平市轩岗镇人民政府  
 系   人:李志强
联 系 电 话:159350292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柳巷北路中昌大厦17层1706
                 人:崔丽萍 
        话:15135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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