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及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及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1.1 项目编号:YX-ZBDL-ZFCG-2015074
1.3 采购内容:开关直流水枪、多功能消防水枪、泡沫枪、水带、分水器、静力绳、动力绳、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遥控移动水炮、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毁锁器、救生缓降器、救生照明线、无火花工具、无齿锯、移动式水带卷盘器、2节拉梯、挂钩梯、三节拉梯、单杠梯、救生抛投器、空气充填泵、下水道阻流袋、伤员固定抬板、漏电探测仪、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泡沫比例混合器、消防用红外热像仪、粘贴式堵漏工具、注入式堵漏工具、移动式机动排烟机、移动式照明灯组、手动破拆工具组、消防员呼救器、防蜂服、消防手套、消防头盔、消防安全腰带、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避火服、防静电服、手提强光照明灯等器材(装备)、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1.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
1.5 交货地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1.6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业主提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消防器材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2.3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近3年内(2012年12月-2015年11月)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原件
2.5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3年至今承担过3项以上(含3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为消防部队提供消防物资的供货,以合同为准)。
2.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2.7本项目采购产品需提供样品(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8供应商提供所有采购器材装备彩色图片及型号说明(附在响应文件中),且保证所投产品样品和彩色图片及型号说明必须一致,并作为供货验收的条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龚伟 联系电话:15987070119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鼎易天城9幢B区15楼
联系人:林燕 联系电话:0871-6822593113888480605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5年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