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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交河镇林翼大道(一期)建设工程

点击:99次 日期:2013-12-15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交河镇林翼大道(一期)建设工程 已由益赫发改招核以【2013】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泉交河镇林翼大道(一期)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     

2.3  规    模:  本次招标项目由一主二支三条道路组成,主干道为林翼大道长约950米,宽24米;支路一为育才路长约163米,宽18米;支路二为林香路长约322米,宽18米,总投资额约1240.53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程计划总工期约8个月。具体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肆万捌仟元(人民币)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1月3 日上午9:30  。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益阳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市赫山区信用合作联社资源分社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保证金缴纳通知单并换取收据。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3日~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为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且应装订成册。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二代身份证原件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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