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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南站路二期工程招商

点击:208次 日期:2013-12-15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县南站路二期工程 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招核[2013]161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兴县南站路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永兴县环城西路至永兴大道  
2.3  规模:  南站路道路长约1220.571米、预算约4809万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  8个月   
2.5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到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办理单项入郴备案手续,再到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入永备案手续,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还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标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在报名之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预交经费 贰仟玖佰 万元,此款待竣工验收结算后两年内退付。
4.工程款支付方式:招标人在投标人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价10%预付款给中标人,工程动工一个星期内支付中标价的20%给中标人,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规定。
8.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报名条件:①报名时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配备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等与资格条件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②郴州市外企业报名时还必须按要求办理入郴手续;再到永兴县建设局办理入永登记。③省外企业还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登记,报名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④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400元/份。
8.2  报名时间:请从2013年12月12日9:00时~2013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8.3  报名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yxx.gov.cn》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 — 599891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186735861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荣   186735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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