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境内国道208线干线公路安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154次 日期:2013-12-1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境内国道208线干线公路安保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长治分局,招标人为 山西省公路局长治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道208线,起点位于208线K879+085,终点桩号位于K1009+129,路线长度127.316。为完善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人、车出行安全,现急需对部分路段安全保障设施进行补充和完善,主要工程内容为增设公路沿线安全保障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里程桩号 |
工程内容 |
主要工作 |
一 |
K879+085-K1009+129 127.316公里; |
增设公路沿线安全保障设施。 |
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文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
2.3 本项目为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在接到施工图设计通知书后的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全线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及其他参考资料。
2.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并且在人员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招标资质和业绩要求如下: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一 |
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二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自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长治分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东街6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韩女士
电 话:0355-3523110或3523690
传 真:0355-352311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邮 政 编 码:030013
联 系 人:巩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51-3371370-612
传 真:0351-3370711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