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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文明镇二都村土地开发项目

点击:211次 日期:2013-12-10 00:00:00.0
1. 招标条件经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摇号选定,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以及《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依据郴国土资函[2013]183号、汝发招核[2013]182号、汝国土资[2013]131号等文件规定,对其汝城县文明镇二都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文明镇二都村土地开发项目 
2.2 招标编号:HNLW-2013CZ579-2; 
2.3 建设规模:20.44公顷; 
2.4总投资额:141.25万元,工程施工费118.96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规划设计的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汝城县文明镇二都村土地开发项目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及其他:按照有利于施工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上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名单、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消息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经项目所在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 3.7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8投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无在建项目,并且只能参加本次招标三个开发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二天的下午16:00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3 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2万元,其余11万元为预交部分缴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称:汝城县财政国库管理局开户银行:建行汝城县支行帐 号:4300 150707 00525 04739 备注: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汝城二都村土地开发项目保证金和预交履约金”(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 
4.2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到帐确认顺序号即为开标时第一轮抽签的顺序号。 

5.评标办法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连续两轮不间断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3年 12 月 10 日~2013年 12 月 16 日上午 0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 
6.2报名地点: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楼710室;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到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⑧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单及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入帐职工工资花名册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⑩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查询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原件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6.3.1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6.4招标文件及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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