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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中心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73次 日期:2015-12-21 17:26:48.0
1. 招标条件
五台山中心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晋发改设计发【2012】238号、晋发改资环发【2011】25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台县清水河综治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办,资金来源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市县区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台山中心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SXJX-GC151012;
2.3建设地点:原杨柏峪污水处理厂;
2.4资金来源: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市县区政府筹措解决;
2.5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0.5万立方米
2.6计划投资:计划总投资约3443万元;
2.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型(市政:污水处理)工程;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 6、规费证; 7、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组织机构代码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备案】、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11、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同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人:五台县清水河综治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办        
联系人:张郅国
电  话: 13835050855
 
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西街和平南路交叉口太原国投小区7号楼4单元2301室
联系人:高海峰           
 电  话: 131911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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