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西藏 > 拉萨市

隆子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ZY-SN/2015121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隆子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山发改基建【2013】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子

点击:98次 日期:2015-12-21 14:45:34.0

 

隆子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SCZY-SN/20151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子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 山发改基建【2013】34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子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隆子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藏山南地区隆子县
2.2建设规模:新建隆子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478.14平方米及附属。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西藏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藏山南地区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及《西藏商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子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山南地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0891-6860168    18583712068  
地 址:山南地区泽当镇湖南路水司大厦3单元3楼
邮 编:856000
                                                                   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