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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点击:121次 日期:2013-12-09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松【2013】1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地段

2.3建设规模:

项目地址位于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地段,南起内环北路(石鼓路),北至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全长4300米,路幅宽50米,两边各17米绿化带。计划投资约28000万元。

2.4工期要求:30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                      

2.7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 K1+317.831—K3+480,计划投资约1.21亿元;

第二标段: K3+480—K5+586.032,计划投资约1.23亿元;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具备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完成过二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类似工程业绩。

3.3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没有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捌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2月6 日 ~2013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原件

⑧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事项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前到招标人处签署)

⑨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其中:(①、⑦、⑧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⑨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单位限投一个标段。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购图费2000元(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 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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