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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铺路(袁家冲路-望雷大道)、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点击:85次 日期:2013-12-09 00:00:00.0
   桥头铺路(袁家冲路-望雷大道)、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以长高新管发计[2013]44号、长高新管发计[2013]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桥头铺路(袁家冲路-望雷大道)、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桥头铺路(袁家冲路-望雷大道)、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建设规模:

桥头铺路(袁家冲路-望雷大道)道路全长399米,路幅宽度为20米;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50万元。

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道路全长1072米,路幅宽度为20米;投资估算约32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30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桥头铺路(袁家冲路-望雷大道)、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路基土石方、排水、防护、桥涵构筑物、路面基层、面层、预埋管道、人行道板铺筑、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其中施工期为24个月。

9、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0]109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需配备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专监及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4、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9、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到省建设厅办理入湘备案,长沙市外企业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机构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731-88665274)。

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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