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春华镇龙泉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
点击:93次 日期:2013-12-09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春华镇龙泉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县发改投[2013]26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春华镇龙泉路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春华镇
2.3 规 模:该工程为长沙县春华镇龙泉路提质改造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对长沙县春华镇龙泉路进行提质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2 项要求。
3.4 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3年 12 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bj.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投标单位需要设计图纸,请自行前往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0室电脑拷贝。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 年 12月 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县春华镇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787419144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大楼1504室
联系人:习先生
联系电话:18975167528
传 真:0731-82918788
邮 箱:5637419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