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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金山保障房一期设计项目

点击:126次 日期:2013-12-09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金山保障房一期项目已由株发改发[2013]153号批准项目新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贴及业主自筹;招标代理人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文件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你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金山保障房一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荷塘区宋家桥村—新塘路延伸段以东、荷塘大道以西、学林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本小区建设类型为公租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建设1栋2个单元27F两室一厅公租房(下面3F裙楼为商业和物业管理用房),1栋28F一室一厅公租房(下面3F裙楼为商业),1栋29F一室一厅公租房(下面3F裙楼为商业),并根据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地面停车位、架空层车位、绿地、道路、广场、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各类健身设施等休闲娱乐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7312.86㎡,代征道路面积4522.82㎡,代征绿地面积2091.52㎡,净用地面积20698.52㎡,总建筑面积88687.77㎡。经初步估算,本项目的总投资为32002.97万元,其中土地开发费用6555.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9385.7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3748.57万元,不可预见费2313.43万元。

2.4  设计周期:要求≤60(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株洲市金山保障房项目的规划建筑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甲级以上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下述资料前来现场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③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市[2008]63号)规定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6、入围方式

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7、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6日、9日、10日、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另行择期发售,具体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所有合格投标人。

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8、设计补偿费用: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进行设计补偿。

9、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86813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0731-2868510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毅  杜凯  梁朝晖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话/传真:0731-84514218/84510448    邮政编码:4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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