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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宣州区2016-2017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定点审计协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有关问题的答疑2

点击:83次 日期:2015-12-17 18:33:31.0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有关单位提出的疑问,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经研究答复如下:         
1、在招标评分办法对分支机构的设立,作为“服务方便、及时有效”的条件,要求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经注册。
2、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对已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但要求提供原件。
3、在业绩材料中有两个项目同时签了同一份合同的,或者没有单个小合同,也没有任务分派单的,按评标办法规定:提供审计机关委托合同或任务分派单、审计报告或委托审计备案表、审核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备案表的,则备案表必须有审计机关盖章,时间以审计报告时间或备案表时间为准。根据上述规定,审计项目是以审计报告或委托审计备案表、审核报告为准的,一份审计报告或审计备(定)案表为一个审计项目,提供审计机关委托合同(大合同)+审计报告或审计备(定)案表+审核报告是可以的,但备(定)案表必须要有审计机关盖章。审核报告要有审核单位公章,可以不附相关附件。
4、有关评标办法第4条服务方便、及时有效的规定,是针对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都是在本区范围内实施,服务机构在本区范围内更便于开展工作,符合建设项目造价审计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我局加强监督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上地址在宣城市市区区域是指宣城市市区范围,不包括市辖其他县市。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审计机关委托审计项目仅指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投资项目审计,不含财政委托或司法部门委托的审计项目。
6、项目名称为宣州区2016-2017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定点审计协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7、评标办法规定,注册造价师、造价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造价员证书原件(证书上单位名称必须为本单位),对因换发新证无法及时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当地造价主管部门的公章。
8、其他事项以及有关所附表格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问题,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宣州区审计局
O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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