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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石牌楼街改造工程

点击:129次 日期:2013-12-04 00:00:00.0
1.招标条件
     冷水滩区石牌楼街改造工程已由永城建发[201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冷水滩城区烂路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冷水滩区石牌楼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冷水滩区石牌楼街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冷水滩区石牌楼街 。

   2.3  建设规模:约90万元(具体金额以市财政审核的预算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令的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和岗位证书; 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均无在建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单位报名前请先到建设单位了解清楚本项目详细情况以及工期要求与付款规定等信息,为防止投标单位相互串标、围标等情况需向建设单位签署投标承诺书及现场勘查后,由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资料原件到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中心十九楼(1908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②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     资质证书(副本);

④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证;

⑥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⑦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及安全员C证;

⑧     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规费

  投标保证金、规费金额递交方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46-8219911,0746-821959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冷水滩城区烂路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46117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美林               

   电 话/传 真: 0746-8421661   1397461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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