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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

点击:85次 日期:2015-12-16 11:11:35.0

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8150047062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11】322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沧发改招标核准2011-86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盐山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盐山县文化新城;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615.68平方米。包括审判用房、审判配套用房、立案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室外附属用房及围墙、路面硬化、照明、化粪池、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套工程设计及设计现场服务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周期:不超过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山县西外环港城小区正门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本招标公告4.2款之规定材料报名并接受审查。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的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人(证件如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
5、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盐山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盐山县龙海路东段
联 系 人:冯主任
电    话:0317-6223883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 系 人:刘炳伟、郭明亮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邮    箱:rhjtcangzhou@163.com
招标代理监察部电话:0311-69052019
联系人: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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