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时 30 分至12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投入人员证书及企业为其购买的保险证明材料;
(5)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高原施工经验项目)、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企业资质备案证》及《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表》。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 ,售后不退。
4.2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那曲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层
联 系 人:李万有 13699453376
日期: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