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西藏 > 拉萨市

关于城关区消防大队城关区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澄清公告1、招标公告第9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容修改为“(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点击:83次 日期:2015-12-11 10:55:46.0

 

关于城关区消防大队城关区消防大队消防
 
装备器材采购澄清公告
 
 1、招标公告第9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容修改为“(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3)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公告第10条“投标要求”内容修改为“10、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2)报名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原件资料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3、第11条更改为:“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拉萨晚报刊载。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4、删除第12条。
5、开标地点:拉萨空港花园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